为应对新冠疫情常态化管理,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健康驿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过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卫健委组织编制了《健康驿站建筑设计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数据来源: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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