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订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条文及具体内容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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