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吉建质〔2022〕6号)文件要求,我厅组织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241户工程监理企业、160户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
经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复核,拟对58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A等级,169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B等级,8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C等级,6户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为D等级;对35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A等级,117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B等级,8户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为C等级。现将信用评价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直接问询所在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对初审人员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书面申诉,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31室,邮编:130051。
附件:1.2021年度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表.xls
数据来源:吉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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