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要闻
资质网首页 > 资讯要闻 > 我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

我省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计价依据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5 13:33:13  点击: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文规定,结合我省实名制落实情况,在对全省实名制落实情况调研测算的基础上,日前,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把落实实名制管理费用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可竞争费)中计取。

  通知明确,建筑、安装、装饰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8%调整为4%;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原来的3%调整为3.2%。通知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执行调整后标准。截至2019年11月30日未完成的项目,2019年12月1日以后完成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何蓉)
 
                         责任编辑/马璇

中国资质网是上海企业建筑资质代办理,综合问题一站式解决平台。

咨询客服电话:021-51873656

中国资质网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08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