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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作者:chinazz  发布时间:2014-03-17 08:43:41  点击:

索 引 号: 000013338/2014-00121 主题信息: 城乡规划
发文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成日期: 2014年03月07日
文件名称: 关于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有 效 期: 2014年03月07日-2014年03月20日
文  号: 建办受理函[2014]06号 主 题 词:  
 
 
 
关于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申请甲级外商投资城市规划资质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http://www.mohurd.gov.cn),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13年3月7日至3月20日。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均可向我部城乡规划司或办公厅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凡是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在公示期内直接向我部城乡规划司电话咨询,如有书面申诉材料或补充材料请寄(送)到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城乡规划司    010-58933437;

       办公厅受理办   010-5893377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附件: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意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4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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