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复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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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的协调,提升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新编或修订实施后已满3年及复审后列入继续有效满3年的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已列入修订计划的除外)进行复审。复审工作原则如下: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