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资质网首页 > 重要公告 > 【辽宁】关于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辽宁】关于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作者:中国资质网  发布时间:2020-04-21 10:41:43  点击:109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资质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4日。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企业有疑义可以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以书面形式将反映情况寄(送)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请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整改或陈述材料,整改或陈述材料需经各市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后上报省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厅窗口,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

       邮政编码:110001

       联系电话:024-83988656

中国资质网是上海企业建筑资质代办理,综合问题一站式解决平台。

咨询客服电话:021-51873656

中国资质网版权所有  沪ICP备09008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