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王宇等109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毕文萍等107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滕世兴等226名申报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孙国富等180名申报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游鑫玲等15名申报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王宇等109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准予毕文萍等107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3.准予滕世兴等226名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4.准予孙国富等180名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5.准予游鑫玲等15名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