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4月26日
磋商日期:2020年5月8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建筑大学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9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从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出发,开展安徽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现状研究,研究提出《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主要举措,起草《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经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后,形成《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报批稿)》。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任禄、陈长林、朱力
采购单位名称: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
联系人:刘浩然
联系方式:0551-62871525
公告期限: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99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15室,联系电话:0551-6287152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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