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17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拟确定我省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20年率先实施县城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2020年5月18日—5月22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来信请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叶宋铃(合肥市紫云路9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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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县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2020年率先实施县城名单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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