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13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大庆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等5家施工图审查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现将第四批施工图审查名录予以公布,准予上述审查机构按照《黑龙江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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