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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征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国资质网  发布时间:2022-05-25 09:05:11  点击: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新型绿色建材产品、技术和设备,促进我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住建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鄂建墙〔202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21〕47号)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内容包括推广应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三种基本类型。


  (一)推广应用类


  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改造过程中,通过执行现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提高建筑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有效降低建筑能源消耗的产品、技术、设备。


  主要包括:建筑保温隔热材料与技术;节能门窗、幕墙及其保温隔热密闭材料及应用技术;遮阳、通风、余热回收设备及其应用技术;空调制冷、供热采暖设备及其应用技术;节能灯具、节能电梯及其应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技术和产品;建筑节能检测、监测、统计、测评技术和产品;新型墙体材料及生产应用技术;绿色建筑材料及应用技术;磷石膏建材及应用技术;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技术;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评价技术;住宅产业化设计、建造技术和产品(部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其他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等。


  (二)限制和禁止类


  依据国家和省相关产业政策及实用技术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领域的一些材料、技术、装备和产品的使用范围及使用时间加以限制;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发展要求,阻碍建筑节能和技术进步,且已有替代技术的材料、工艺、装备及产品列为禁止使用。


  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已明令限制或禁止使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修订后,与新修订的技术标准不相符合的;不符合国家和省颁布的产业政策的;不能满足工程建设要求的;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降低建筑节能效率的;阻碍新产品推广应用与技术进步的;其他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节能材料、技术和装备。


       二、征集要求


  本次征集工作面向全省公开进行,各有关部门、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均可对此次征集的产品、技术、设备提出意见和建议。


  意见和建议、申报表请以电子版及纸质版反馈至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意见、建议、申报表征集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


       四、目录编制


  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将征集的产品、技术和设备的意见和建议汇总,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发布目录公告。


       五、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建设科技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联系人:阮帆、凡杰


  电话:027-87715785


  邮箱:2170187962@qq.com


  地址:武昌区中南路14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


  附件:关于开展《湖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技术和设备目录》(2022版)征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数据来源: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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