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办能源〔2024〕6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了《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pdf
《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ofd
数据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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