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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督撤字〔2018〕30号

作者:中国资质网  发布时间:2018-06-12 10:08:25  点击:

 王金选:

 
  经调查核实,你在黎明职业大学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泉州市视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的行为。
 
  我部于2017年11月24日向你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17〕70号),你于2018年1月4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第二十九条,我部决定撤销你的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且你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请你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到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翼佳音
 
  联系电话:010-589343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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