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经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结果予以公布。
请企业将《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423105814@qq.com。
根据有关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承接工程业务。
特此公告。
附件:1、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doc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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