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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月份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的通知

作者:chinazz  发布时间:2011-01-07 09:18:44  点击:

各市、县住建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一月份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对象:新申报参加建筑业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建筑业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以下简称“三类人员”)。

  2、考试时间: 2011年1月22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3、考试地点:详见附件。

  二、报名程序与方法

  1、企业通过“江苏建筑业网” 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登陆企业管理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进行网上申报。

  2、报考人员在监管信息平台上提出考试申请后需通过所辖市或县(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审批,方可参加省建管局统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试。

  3、参考人员或企业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考试信息,进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的“三类人员”考试情况查询栏目,查看是否编有准考证号码和本场考试对应的批次(考试前一星期即可查询),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应批次的考核,如未编准考证号码的人员请等下期通知,现场报名一律不予受理,也不予考试。

  三、工作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将本企业需要参加安全知识考试的在职人员分类别集中上报注册地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

  2、申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对报名人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考核,对报名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复核,如实填写审核情况,并对企业审核结论负责。

  3、各省辖市、县(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对参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参加理论考试。

  4、本场考试各市、县(市)建设(筑)主管部门网上审批截止时间为1月12日。

  5、各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考务工作,安排好考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主考、巡考和监考等有关考务人员要从严执行考场纪律,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违反考场纪律和替考代考等行为,确保考场秩序良好。

  6、2011年2月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试时间计划安排在2月26日上午举行,2月要举办考试的考点务必在1月底前将2月份该考点的考场布置申请表提交至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7、三类人员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时请按时申报延期,并办理相关延期手续。

  四、成绩查询

  企业或参考人员可于考试结束两周后通过“江苏建筑业网” 的“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登陆企业管理系统,进入三类人员考试“申报情况查询”直接查询考试成绩。

  五、联系方式具体考务工作请直接向附件中的各考点联系人咨询。

  附件:2011年1月份“三类人员”考试计划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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