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倒楼”、静安“11·15”特别重大火灾等事故发生之后,市委、市政府要求对当前上海建筑市场体制、机制、法制和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认真梳理。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大框架之下,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针对涉及建筑市场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内容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强化管理措施。《若干意见》分八个部分共22条,主要从集中整顿治理建筑市场,完善建设程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源头风险控制;规范承发包市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加强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管理;强化政府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会议要求,明确实施计划和步骤,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全市建筑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把《若干意见》中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