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函[2007]101号)的要求,经审核,王会芳等67人符合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条件、谈卫华等6人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申请条件,准予变更注册;章元臻符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销注册申请条件,准予注销注册。
变更注册人员,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由申报单位携带单位介绍信、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到小木桥路683号1楼受理大厅的领证(章)处,办理领取证、章手续(印章工本费35元/枚)。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周五下午不办理领取证章)。
附件:1、王会芳等67人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2、谈卫华等6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变更注册人员汇总表
3、章元臻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注销注册汇总表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版权所有◎中国资质网 沪ICP备09008023号-21
电话:400-880-181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299号禹洲广场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