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格局
“四个中心”互为支撑,内贸外贸互相融合,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技术贸易)同步发展
市场格局
有形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与消费品市场并举,贸易要素集聚、贸易主体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诚信体系健全、贸易标准化程度高
功能框架
口岸货物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中心、贸易营运与控制中心、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中心、国内市场流通中心、国际购物中心齐备
6月15日召开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委主任沙海林介绍了市政府近日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将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现代服务业发达,万商云集,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与我国经济贸易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贸易中心。包括贸易便利化、扩大市场开放度等多项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也在研究之中。
沙海林介绍,上海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发展思路是:提高市场开放程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建设以要素市场和消费服务市场为重点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营造国际一流的商贸发展环境,使上海成为交易机会多、综合成本低、市场秩序好、消费者近悦远来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根据该《意见》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20年,上海计划基本形成“四个中心”互为支撑,内贸与外贸互相融合,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包括技术贸易)同步发展的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市场开放度与贸易便利化程度高,资金流、商品流、订单流、信息流、技术流、人才流等贸易要素流动顺畅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并存,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相通,要素市场与消费品市场并举,贸易要素集聚、贸易主体活跃、知识产权保护有力、诚信体系健全、贸易标准化程度高的市场格局;基本形成口岸货物集散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与定价中心、贸易营运与控制中心、国际会展与跨国采购中心、国内市场流通中心、国际购物中心的功能框架;基本形成贸易设施完备、信息化程度高、服务体系发达、法制环境完善、政府廉洁高效、社会治安良好、人居环境舒适的商贸环境。
根据《意见》,本市正在制订《上海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上海要基本拥有比较完备的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框架:商品销售总额突破8.7万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社会销售品零售总额达到1万亿元,年均增长15%;电子商务交易额预计可达8500亿元,网络购物或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进出口总额有望达到5400亿美元,口岸进出口总额达到13770亿美元。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在2010年基础上翻番,其中离岸服务外包总量规模45亿美元。预计五年后,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达100个。
“十二五”期间,上海将建立包括国家级会展设施平台、国际贸易和海外营销促进平台、中国技术进出口贸易平台、电子商务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服务业集聚区平台、购物和消费平台、内外贸一体化平台、财经信息国际信息港平台和国际贸易机构集聚平台等十大平台,显著提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服务功能和国际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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