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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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交[2012]59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的通知
市、区县各建设相关管理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规范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统一行政监督检查要求,保障建设工程监理发挥应有作用,现将《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印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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