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增加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设函[2012]7号)的要求,应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人员照片和手写签名图片信息的录入申报工作。望各有关单位加强自查,补充完善,按时录入。逾期未录入的注册执业人员,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将不再接受其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申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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