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标备[2010]139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天津市<天津市管道直饮水工程技术标准>的备案函》(建科教便函[2010]第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0475-2010。其中,同意将第3.0.1、4.1.1、8.0.1、9.3.5、11.0.2、11.0.5、12.0.8条作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天津市管道直饮水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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