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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下乡(水泥)率先在山东、宁夏试点,产品经销网点备案办法随之出台

作者:chinazz  发布时间:2010-10-13 14:53:50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的通知》,确定在山东、宁夏两地先行开展建材下乡(水泥)试点。《通知》中说明,作为农房建设的基础建材产品—水泥将成为试点期间下乡的品种,并要求两试点地区有关政府机构积极落实、部署,联合六部委协同推进试点工作。
《通知》的发布,标志着协会积极推动与促进的建材下乡政策,在历经一年的调研、积累、加温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阶段,“试点”工作的正式启动,是建材下乡政策最终出台的前奏,而产品和经销网点的准入机制也被提上日程。为了严格监控下乡产品的销售渠道和网点、严防假冒伪劣水泥流入农村市场,试点方案中将推行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备案制。目前,商务部已经委托协会起草《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备案办法》,《办法》的推出将会大大提高水泥下乡经销者的准入门槛,有效地保证建材经销者的交易信誉及下乡水泥的质量。
六部委此次对“建材下乡”水泥试点高度重视,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也于近日对协会的汇报文件做出重要批示,要大力鼓励和支持协会开展的建材下乡推进工作。为了使这一惠及亿万民生的既定政策尽快全面出台,协会接下来还将积极配合六部委,聆听企业与农民声音、总结试点经验,继续深入开展建材下乡的相关推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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