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请各单位自行核查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三类人员”B证执证人数与企业资质要求的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是否一致;
二、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是否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证书。(建管函[2010]126号);
三、“三类人员”证书是否已按省厅要求于2010年9月30日17:00前入库。(建管函[2010]129号);
四、以上资料手续不齐全的单位,请立即与我局安监站联系(联系人:汪利娟,联系电话:0562-2872694),并立即完善相关资料手续,以防影响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办理,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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