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工作的通知 |
沪建安质监[2013]88号 各有关单位: 一、考核对象 二、考核分工 三、考核时间 四、考核内容及方式 五、考核结果 (一)考核企业将逐批在网上公布; (二)将对考核不达标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网上核查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本市企业,将实施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外省市进沪企业,限制其在本市建筑市场的招投标行为,并抄送相关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作进一步处理。考核管理部门应抽查所辖范围内的不少于不合格企业总数的3%且不少于3家企业,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根据复查结果,实施相应处理。 2、企业所属工地列为2014年度重点监管对象。 3、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及资质资格及招投标管理挂钩。 六、考核要求 (一)企业应按时上报考核资料。 (二)考核评价工作应于2014年1月20日结束,届时网上将自动锁定考核结论。 (三)各考核管理部门对不合格企业的处理工作,于最后一批不合格企业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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