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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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交〔2013〕1303号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的批复
上海市申江两岸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建立“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的请示》(沪申江发【2013】7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贵公司等三家单位共同出资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同意推荐余力同志为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理事长兼法人代表。请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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