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6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颁发,并于2010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我处将于近期召开《江苏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宣贯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建设、开发、施工单位造价管理人员,招标代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负责人及相应执业人员等,由各单位汇总上报参会人数。其中造价咨询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宣贯会议,本次宣贯会议内容计入造价员继续教育时间,各县(市)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组织培训。
二、会议费用:参加宣贯会议人员每人缴纳资料费100元。
三、会议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5日。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市造价处王力 联系电话:0513-85093400
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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