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发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严防安全违规行为。凡被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限期整改。
根据部署,此次专项整治一直持续至年底,整治范围包括全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通知明确,在整治行动中,凡是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限期整改;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一律责令暂停施工;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的,一律挂黄牌处理;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安全管理能力的企业,本地企业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一律限制在肥承接新工程。对于监督人员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要求的,我市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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