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房地产)、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单位: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提高勘察设计工作质量,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开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根据《2010年北仑区建筑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仑建[2010]34号)精神,我局于2010年7月至8月对全区勘察设计单位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检查,现将这次专项整治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根据区建设局年初工作安排,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浙江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的情况;对2008年以来立项通过施工图审查的图纸重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建筑节能设计质量、勘察设计成果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无障碍设计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对现场重点检查在建工程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房屋建筑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建筑节能内容载入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基本情况
检查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台帐、查图纸与施工、销售现场检查等相结合的方式,纳入检查范围的95个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我局从中抽查了1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09.22万平方米,共涉及勘察设计单位21家,施工单位13家,监理单位11家,发出了16份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65条。
从本次检查结果看,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建筑节能质量与前几年相比有较大的提高,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较少,提出的整改意见多数为一般性的条款规定,但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勘察方面:
1、勘探孔勘探深度不符规范要求;2、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未作评价;3、留取土层子样数量不足或土工试验指标不全;4、潜水对混凝土结构的腐蚀性未作评价;5、层数≥10层的未作波速测试。
(二)设计方面:
1、属于重大变更的勘察设计变更未经原审图机构审查确认;2、无节能设计专篇或无凸窗天窗等节能设计指标;3、建筑设计总说明中与节能设计专篇中指标不一致。
(三)节能方面:
1、在施工现场和销售现场未进行节能信息公示或在房屋销售合同中节能信息未明确;2、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不齐全,节能施工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符;3、无节能施工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内容、审批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对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落实整改,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的正确修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报区质监站,切实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
2、图审机构要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更好地发挥施工图审查的作用,认真履行审图职能,严格规范审图行为,准确把握审图标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审图任务,真正起到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把关作用,切实提高施工图审查质量;
3、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各建筑业企业按照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经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确认后报区质监站;
4、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抓好跟踪复查工作,对在在的问题要坚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质量工作监管到位。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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