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苏安〔2020〕3号)部署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通知如下。
一、集中宣讲时间
2020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
二、宣讲对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建筑施工企业等。
三、主要内容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清单》为主要宣讲内容,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学习贯彻《清单》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动员,牵头协调,抽调专家学者、专业人员组建宣讲团,深入一线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江苏安全生产条例》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建筑行业协会将联合举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公益讲座”,重点宣讲解读《清单》五个方面具体责任20项重点内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以及即将出台的《关于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详见附件1),主要方式分为现场宣讲和在线学习两种形式。在线学习视频内容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的宣贯解读,各级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可在5月8日后通过登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在线播放观看学习。
(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围绕建筑施工领域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关键部位和时间节点,认真梳理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警示教育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专题培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要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等集中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视频教材),发放《清单》宣传手册,深入开展讨论交流,认真对照反思检查,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增强主动抓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走进企业、工地和班组,设置咨询热线、发放宣传品、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形式,主动向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地、一线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等答疑解惑,宣传普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法规。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传,大力营造学《清单》、明责任、抓安全、促生产的浓厚氛围。在建工程项目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季度选树若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度推荐报送1-2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典型先进企业(详见附件4),一季度先进企业名单于5月10日前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经确认后报送省安委办表彰,以后每季度先进企业名单于次季度第一周周三前报送。
(五)开展行业性宣教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聚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主题,结合日常监管、安全例会、专项检查等工作时机,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安排专家深入建筑施工企业和工地一线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强宣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7号部令)、《清单》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强化对监督人员的安全培训,提升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能力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管控、“安康杯”竞赛、落实事故责任企业相关人员强制性培训等制度措施,合力深化宣传落实效果,完善推进建筑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政策措施,不断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建筑施工企业贯彻《清单》作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制定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督查的具体措施,坚持常态推进。要组织抓好《清单》的学习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照《清单》内容逐条消化,真正吃透精神,掌握要点,精准解读。各地要明确职责,专门安排具体的处室和责任人,按照进度要求抓好协调推动工作,推动层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稳定全省房屋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供坚实保障。
(二)注重宣讲效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工程种类体量、项目监管数量、危大工程实施情况等实际情况,紧扣主题、统筹谋划,将宣讲活动与日常监督、检查督查等工作时机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现场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班组长等各级各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专家授课、政策宣讲、现场摸底、加大公益短信推送频次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活动,尽量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宣讲效果。
(三)加大督导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各地开展集中宣讲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结合延伸督导、专项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等工作,检查各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规定动作落实情况、宣讲全覆盖情况以及宣讲效果反馈情况,对开展不积极、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企业,及时通报批评和重点督办,确保宣讲工作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常态化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将宣讲内容纳入安全教育、班前会、周工作、月度例会等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融入安全生产月以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中,与隐患排查、巡查督查、执法检查、标准化建设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来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要设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和举报奖励资金,鼓励一线工人和社会公众检举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群策群力和舆论监督作用。
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4月27日前,报送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处室和联络员名单(附件2)。5月24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统计表(附件3)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顾飞,025-51868678,51868699,51868644(传真),190637463@qq.com。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公益讲座表
2.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处室和联络员名单
3.各地各部门集中宣讲“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4.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申报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26日
版权所有◎中国资质网 沪ICP备09008023号-21
电话:400-880-1818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299号禹洲广场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