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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作者:中国资质网  发布时间:2022-03-24 09:14:58  点击: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鄂市监标函[2021]205号),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2)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3、4),并于2022年4月25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王洪刚


  联系电话:027-51155498


  邮箱:759310914@qq.com


  邮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号


  邮编:430063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3.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表

            4.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表

   

  【相关资料】

 

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近年来,悬挂式单轨系统作为大城市轨道交通补给线、中小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及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在国内外倍受青睐。悬挂式单轨在国内属于新系统,国内尚无商业运营案例,主要以厂区内试验线建设为主。目前行业正在编制悬挂式单轨行业标准,但却无运营项目做支撑;四川省、深圳市、河南省等地相继编制了悬挂式单轨地方标准,均具有一定的地方特点。武汉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工程采用悬挂式单轨制式,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其通车运营后将成为国内首条悬挂式单轨商业运营线路,因此,亟需编制《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指导武汉光谷旅游线的工程设计,提高湖北省悬挂式单轨设计水平,并努力成为行业标杆促进行业发展。


  本《规范》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1年第二批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地方标准的制订(编号:T-Z-03-2021235),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悬挂式单轨领域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编制工作。基于国家、行业编制的相关标准,对国内外悬挂式单轨项目及设备厂家进行调研,结合车辆-桥梁、车辆-道岔耦合动力学等相关科研成果,针对悬挂式单轨系统适应性和功能定位、各专业主要技术标准、核心部件参数和方案的关键技术开展研究及总结,并进行深入讨论,编制组完成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规范》分为28章,主要包括: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5车辆;6限界;7线路;8轨道梁桥;9道岔与车挡;10车站建筑;11车站结构;12地下区间结构;13边坡;14通风、空调与供暖;15给水与排水;16供电;17通信;18信号;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0自动扶梯与电梯、站台门;21自动售检票系统;22综合调度指挥系统;2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4运营控制中心;25车辆基地;26防灾;27疏散与救援;28环境保护;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


  目前,《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规范》编制完善工作。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近年来,悬挂式单轨系统作为大城市轨道交通补给线、中小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线及旅游景区的旅游专线,在国内外倍受青睐。悬挂式单轨在国内属于新系统,国内尚无商业运营案例,主要以厂区内试验线建设为主。目前国内尚无悬挂式单轨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虽然正在编制悬挂式单轨行业标准,但仅提及了试验及验收项,并无具体验收要求。武汉光谷生态大走廊旅游配套设施——旅游专线一期工程采用悬挂式单轨制式,该项目已开工建设,其通车运营后将成为国内首条悬挂式单轨商业运营线路,因此,亟需编制《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湖北省地方标准,指导武汉光谷旅游线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保证湖北省悬挂式单轨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并努力成为行业标杆促进行业发展。


  本《规范》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21年第二批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批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地方标准的制订(编号:T-Z-03-2021236),由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悬挂式单轨领域相关单位共同开展编制工作。基于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对国内外悬挂式单轨项目及设备厂家进行调研,针对悬挂式单轨系统特征开展研究及总结,并进行深入讨论,编制组完成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规范》分为22章,主要包括: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4基本规定;5轨道梁桥;6道岔与车挡;7车站工程;8地下区间结构;9边坡;10建筑装饰装修;11自动扶梯与电梯、站台门;12通风、空调与供暖;13给水与排水;14供电;15通信;16信号;1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8自动售检票系统;19综合调度指挥系统;20安全技术防范系统;21车辆基地;22综合联调与试运行;附录;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


  目前,《规范》(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报请省住建厅予以挂网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专家审查意见做好本《规范》编制完善工作。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相关附件: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征求意见表.doc

                 湖北省地方标准《悬挂式单轨交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表.doc


数据来源:湖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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