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简化厂房仓储类项目审批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省政府纾困解难相关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电力公司研究起草了《附属小型市政工程“三零”服务范围(征求意见稿)》和《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开工条件及配套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6日,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文件草案有修改意见的,可以在截止时间之前以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我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
邮政编码:210036。传真号码:025-51868848;电话号码:025-51868749;Email:jsspgg@163.com。
附件 :《附属小型市政工程“三零”服务范围》《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开工条件及配套改革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数据来源:江苏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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