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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建筑用新能源 给予资金补助

作者:chinazz  发布时间:2010-10-11 14:07:25  点击:

    为加快太阳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山东省菏泽市将对新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实行资金补助。

     记者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新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采暖制冷、热水供应、光伏发电等。凡菏泽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新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均可享受相应补助。

     据介绍,凡被确定为市示范工程(地源热泵)的,其采用地源热泵部分,按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给予资金补助。市城区新能源建筑工程列入市示范工程(太阳能光热)的,按建筑面积4元/平方米给予资金补助。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的照明工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示范工程,按7元/瓦标准给予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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